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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补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5    浏览次数:     来源:
关于开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补发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汉办关于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结合我校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工作实际,启动该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补发范围
    自2004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或教育部)批准派出并已完成任期正常离任回国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人需登陆
http://pq.ecnucpp.com/teachers/,选择国内工作单位(学校)归属性质为“省属”后注册、填写并提交《荣誉证书登记表》。
请各学院、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办理,于2018年7月6日前将《荣誉证书登记表》和《申请人信息汇总表》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所在学院或部门在“国内单位审批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39646941@qq.com, 逾期不再受理任何原因的补办申请。
 
    联系方式:8998639
    办公地点:行政楼314室
 
    附件: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汉办关于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0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