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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教师赴海外任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1    浏览次数:     来源:
关于推荐教师赴海外任教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侨务办公室《关于协助选派教师赴海外任教的函》和《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选派教师到海外华文学校任教工作的通知》(云侨办发[2016]20号)文件精神,应中国驻外使馆要求,国侨办文化司拟选派教师赴海外任教,我校属云南省人民政府第三批华文教育基地,云南省侨办计划从我校选派三名教师(化学、物理和计算机专业各一人),赴老挝万象寮都中学任教(高中)。任期两年,任教时间自2017年8月至2019年7月。国务院侨办支付外派教师月薪含税9000元人民币、国际往返旅费,国内中转食宿、交通及办理出国手续等费用;对派出教师的学校,按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人民币的补贴。
  经请示学校领导同意,从我校推荐化学、物理和计算机专业教师各一名参与该项目。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教师推荐工作,并于2017年3月8日下午17:00前将《外派教师简历表》和《外派教师考核表》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楼314办公室)。
  联系人:黄玲丽   8998639
  附件1:外派教师基本要求和待遇
  附件2:外派教师简历表
  附件3:外派教师考核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0一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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